arrow 甄試名額
  8人(備取若干名)

arrow 報名資格
  一、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(含應屆)
二、具同等學力規定資格者

arrow 指定繳交資料
 
   
一、自傳(含報考動機、志趣、生涯規劃等)。 
二、學習計畫(含學習目標、方向、重點、主題等項目)。
三、大學歷年成績單及排名,成績單若無排名,除成績單外,請另檢附「甄試報考證明書」(檢附在簡章中)。
 
   
考生另可[選繳]以下足資證明個人才能特色資料:語言能力證明、推薦信(至多兩封)、社團活動證明、專業證照、得獎證明、專長特色(不限科系與格式,可附作品、學習成果、企劃書、參與相關研究計畫、專題製作、著作等)。

**上列資料請依序合併成1個PDF檔於報名時上傳。

**報名系統的報名表填完後請列印出來並郵寄至本校承辦單位收,指定繳交資料只要上傳不用郵寄。


arrow 成績計算
 
   

一、初審(資料審查):50%
依指定繳交資料分項計分。

初審資料審查範例:範例  

二、複審(口試):50% (全體考生均須參加)
依專業知識、問題解決、臨場反應與表達能力等項計分 。

arrow 複審日期及地點
 
   
一、日期:約每年11月份舉行
二、地點:(和平校區)綜合大樓四樓4402教室
複審時間如與他系所衝突,本所得考慮協調時段(限當日應考時間內)。

arrow 備註
  一、複審(口試)成績未達70分者,不予錄取。
二、甄試生經錄取,第一學年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。
三、錄取學生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時,依複審之成績依序評比擇優錄取。
四、甄試詳細資訊以當年度招生簡章為準。
五、甄試入學上課時間為日間,想要在夜間上課之在職生請勿報名。